Tuesday 9 October 2007

你怎麼說? 腦死捐器官父母無權阻

(吉隆坡訊)衛生部長拿督斯里蔡細歷說,一旦政府修定1974年人體器官法令,任何志願捐獻者被醫生列為腦死後,家人不得阻止醫生移走死者的器官。

他說,由於家人阻撓,目前有許多志願捐獻者在證實腦死後,無法兌現生前的意願,將遺體上有用的器官移植給適合的病患。

“我們也考慮是否要求醫生在確定病人腦死後,向家屬獻議捐出有關死者的器官。”

他強調,這項預料在明年完成草擬工作的法令非常重要,因為我國每年至少需要1200個腎、400個肝、200個心臟為有需要的病人進行手術,以延續他們的生命。

“許多人知道慧儀兩度獲得捐獻心臟後,紛紛被感動,並響應捐獻器官的號召。截至7月,已有超過1800人簽署同意書。”

14 comments:

  1. 这样以后做决定的时候就必须要有父母或家人的同意书了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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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这种做法其实也是不错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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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強制性的做法是必須的.贊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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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我也贊成,但如果是父母能真正了解背後的意義,更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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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其实,除了家人,其他人怎么知道死者是捐献者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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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捐獻者一般都隨身帶著一張像身分證的捐獻卡(青色的),我想院方也可以通過電腦查詢資料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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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只怕很多人收在錢包 , 一發生意外 , 錢包都給壞蛋拿走了 , 那又如何 ? 最好的方式還是立法 , 腦死或身亡者的器官都能移植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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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不赞成强制所有人死后必须捐赠器官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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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我也沒隨身帶著捐獻卡,但我的家人都知道我簽了,應該沒問題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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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期望亡生時不會超時................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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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依稀記得根據佛教的說法,人死後的幾個小時(忘了正確的數目),靈魂會脫離肉身。如果那時遺體被觸及,往生者的靈魂就不容易脫離肉身,並產生如烏龜脫殼般的巨大痛苦,亡靈甚至心生怨恨之類的.......

    我曾經問過師父,那捐獻器官的人怎麼辦?他說,那是做好事,不一樣的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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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何必去介意死後的痛苦 ?
    願生西方淨土中 , 九品蓮花為父母 ; 花開見佛悟生 , 不退菩薩為伴侶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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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這個也是一些人打不破的迷思,師父這段話,是他當時受訪時說的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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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往生後會痛苦.......是否表示這個人還未開悟 ? 佛家所追求的涅盤 , 應該是超越任何的痛苦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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